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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务部违规销售沥青处理的通报
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司属各部:
公司本部业务部在南平武夷沥青销售过程中,业务代表陈南在公司三令五申禁止欠款销售的规定下,依然出现在发货前未收齐南平武夷沥青公司货款,擅自通知公司调度发货给该公司的情况,发货过程中业务内勤陈珂以及总调度蓝志钦未能有效根据公司业务发货流程进行沟通、跟踪及控制,业务部负责人陈育生及分管领导连晓琪未能有效监管,导致该司对我司应收帐款金额增加了42万元,给公司后续货款的回收带来一定风险。
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全额扣发上述5人的10月安全奖,后续视该货款的回收情况再行处理。
要求各公司员工以此次事件为鉴,并认真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