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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分公司业务部违规销售处罚的通报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厦新立基〔2014〕10号
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司属各部:
成都分公司业务部在重庆重交公司沥青销售过程中,业务部经理张筋在未事先请示公司领导的情况下,同意对方未付清货款继续供货,导致垫资额度超额。分公司总经理熊佳磊、副总经理陈林均及财务部经理马玲未能有效监管,给公司后续货款的回收带来一定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全额扣发上述4人4月份安全奖。
要求各公司员工以此次事件为鉴,并认真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