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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立基业务部违规销售处罚的通报
厦门新立基有限公司
厦新立基〔2014〕11号
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司属各部:
江西新立基业务部在湖北通山县路路通养护工程公司沥青销售过程中,业务员李荣在公司三令五申禁止欠款销售的规定下,依然出现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沥青超发的情况,业务部负责人张必忠、分管领导余乐及财务部经理王贞武未能有效监管,给公司后续货款的回收带来一定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全额扣发上述4人的4月份安全奖。
要求各公司员工以此次事件为鉴,并认真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